6/28/2005

历史依然在沉没中沉默:张志新命案追踪

目录:

一,背景
二,谁下达了张志新的死刑判决
三,毛远新今日何在
三,有谁愿意为张志新之死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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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一,背景

姓名:张志新
性别:女
生辰:1930-12-05
祭日:1975-04-04
籍贯:天津
地区:天津
国家:中国
职业:公务员(中共辽宁省委宣传部干事)
民族:汉

张志新烈士遗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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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新生平及家庭简介:
张志新,天津人。父张玉藻,母郝玉芝,妹张志勤、张志惠。其夫曾真,其女曾林林,其子曾彤彤。(另有张志玲及是否有兄弟待核实)

张氏三姐妹在天津音乐界曾是颇有名气的才女,常随父亲出演音乐会,每次都少不了「弦乐三重奏」。三姐妹是大姐志新、二妹志惠、三妹志勤。她们的父亲张玉藻,早年叁加过辛亥革命,有很高的音乐素养。母亲郝玉芝增就读於济南女子师范学校。两人都从事教育工作。

1930年12月5日,张志新出生于天津市一个大学音乐教师家庭。
1950年高中毕业后被保送到河北天津师范学院教育系学习。朝鲜战争爆发后,学校批准她参加志愿军,并送其到军事干部学校学习。
1951年1月,被军事干部学校派往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俄语。
195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了一年半以后,被提前调出参加工作,分配到该校俄语系资料室。
1955年12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57年,被从北京调到沈阳市委工作。1962年,被调到辽宁省委宣传部当干事。
1968年,随东北局和原省委机关许多干部到“五七干校”劳动。
1975年4月4日被枪杀,临刑前被按在地上割气管。张志新呼喊挣扎、痛苦至极,以至咬断了自己的舌头。
1978年10月16日,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布:张志新案撤销原判,平反无罪。
1979年3月1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文宣布,为张志新同志彻底平反昭雪。
1979年3月31日辽宁省委召开了为张志新烈士平反昭雪大会。

1979年5月25日,《人民日报》刊登了一篇题为《敢为真理而斗争》的长篇报导,开始介绍了一位与林彪、“四人帮”作过坚决斗争,最后被他们残杀了的基层女干部张志新的动人心弦而又令人悲愤的故事;6月5日,光明日报发表了《一份血写的报告》,进一步介绍张志新。其中提到她于1974年4月4日临刑时的情节:“第二天临刑前,张志新被秘密带到监狱管理人员的一个办公室,接着来了几个人,把她按倒在地,惨无人道地剥夺了她用语言表达真理的权利。”这段话说得朦朦胧胧,让人猜疑。一个多月后,在《走向永生的足迹》一文中,这情节就清楚些了:“枪杀她之前,她被按在地上割气管。她呼喊挣扎,她痛苦至极,咬断了自己的舌头。”又过了一个月,在《她是名副其实的强者》一文中,这一情节又更具体些:“(被割破气管时),张志新剧痛难忍,奋力呼喊,很快,就喊不出声音来了。这时,一个女管教员,听着,惨不忍闻;看着,惨不忍睹,惨叫一声,昏厥在地,随即被拖了出去。”---那些人为什么在临刑前要割破张志新的喉管?无非是怕她在行刑时再高喊“反动口号”,而实际上,此时的张志新,已经被他们逼疯了。

我们国家第十八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

----可是那时中国还没有刑法(中国的第一部刑法是1979年制定的,以前只有一部宪法和一部婚姻法。)

  1998年8月7日,《南方周末》发表《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进一步披露了这位英雄在狱中的惨景:她屡遭强奸/轮奸,她被逼疯,整天在只能一个人坐的“小号”里,一个人只能坐,不能躺睡的特殊小牢笼里,她用窝窝头沾著月经血吃,在小床上大小便,虽然已经疯了,但她都没有做疯子的权利,“上面”不允许她疯,监狱工作人员将女病人的情况向上报,上面没有任何司法调查,就回答:“装疯卖傻。” 

  文中谈到:“张志新之所以被杀,并不仅仅是"反对林彪、四人帮",而是对毛XX同志的功过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文章摘引了一段张志新原话:"中国共(的)党从诞生以来,以及在新中国建立初期前的各个历史阶段中,mao主席坚持了正确路线。…但我认为,在社会主义革(和)命和社会主义建设阶段中,毛主席也有错误。集中表现于大跃进以来,不能遵照客观规律,在一些问题上超越了客观条件和可能,只强调了不断革 (和)命论,而忽视了革(和)命发展阶段论,使得革(和)命和建设出现了问题、缺点和错误。集中反映在三年困难时期的一些问题上,也就是三面红旗的问题上。张志新还对"文(和)革"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这次文化大革(和)命的路线斗争是建国后,1958年以来,党内左倾路线错误的继续和发展。并由党内扩大到党外,波及到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它造成的恶果是严重的。它破坏了党的团结,国家的统一,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削弱了党的领导,影响了社会主义革(和)命、建设事业的正常进行……"她对当时普遍存在的个人崇拜提出了批评--"无论谁都不能例外,不能把个人凌驾于党之上。对谁也不能搞个人崇拜。"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张志新于1969年8月写下的这些文字,等于是提前10年就用自己的生命起草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有关对毛XX 评价的部分!说她是"思想解放的先驱",她当之无愧。----这才是张志新案件最大的秘密。”

  (出自1998年8月7日《南方周末: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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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谁决定了枪杀张志新

和林昭之死不同的是,张志新死刑签署者是有迹可循的。如下文字指出了张志新死刑的决策者:

“1973年11月16日,张志新在犯人参加的批林(彪)批孔(子)大会上,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这时精神已失常的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因而张志新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上,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会议的有毛远新、黄欧东、魏秉奎、苏羽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魏秉奎说真是反动透顶。毛远新说判无期以后,一直相当反动,看来是死心塌地。魏秉奎说乾脆吧。毛远新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苏羽、魏秉奎表态:乾脆。
  197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
  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省委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希遵照执行,并将执行情况报给我们。”

以上除了有名有姓的四人(毛远新、黄欧东、魏秉奎、苏羽),在“等17人”里面还有谁?在以下网页可以查到“中国共产党辽宁省委员会第四届省委”的组成成员:中华功勋网(http://www.zhgx.net/1949/gongxunweb-149ln.htm):

[引用:
第四届省委(1971年1月一1979年8月)
第一书记 陈锡联 曾绍山(1975年9月一) 任仲夷(1978年9月一)
第二书记 曾绍山 任仲夷(1977年2月一) 黄欧东(1978年11月-)
第三书记 黄欧东(1977年10月一)
书 记 李伯秋 杨春甫 毛远新 黄欧东 白 潜 胡亦民
魏秉奎(1975年9月一)
苏 羽(1975年9月一)
刘盛田(1975年9月—)
陈璞如(1977年12月一)
张树德(1977年10月一)
李 荒(1978年3月一)
徐少甫(1978年1月一)
郭 峰(1979年2月一)
张正德(1979年4月一)
沈 越(1979年6月一)
副书记
杨春甫 毛远新 张新村(1977年8月-) ]

以上四人(毛远新、黄欧东、魏秉奎、苏羽)全部位列书记一栏,书记总人数共16人,这17人中的另外一人则可能是陈锡联、曾绍山、任仲夷三人中之一?(其中任仲夷不大可能是第17人,因为任仲夷“1978年便`擅自`大胆主持了平反张志新冤案”。)

也就是说,极大的可能,是这17人(毛远新、黄欧东、魏秉奎、苏羽、李伯秋、杨春甫、白潜、胡亦民、刘盛田、陈璞如、张树德、李荒、徐少甫、郭峰、张正德、沈越,缺一人)在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委常委召开扩大会议上决定了处死张志新。其中毛远新是直接拍板者:“毛远新说在服刑期间,这么嚣张,继续进行反革命活动。多活一天多搞一天反革命,杀了算了。”

[引用:
他(毛远新)当上了沈阳军区政委、辽宁省革委会负责人后,实际上成了东北地区的太上皇,甚至陈锡联、曾绍山等人,也要唯毛远新的马首是瞻。]

[引用:
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就已经开始对毛远新进行保护审查。由于当时的专案组在审查中袭用了“文/革”中的某些做法,大哄大嗡,硬挤硬压,严厉斥责等,尽管毛远新搞这套名堂也是老手,但别人用类似这些他熟悉的手段对付他,他也受不了。在那段时间里,他一言不发,采取了硬顶的态度。
经过若干次交锋,毛远新不仅开口说了话,而且动笔写了交代材料,他自己得出的结论:“文化大革命错了,完全错了,彻底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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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毛远新今日何在

毛远新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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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毛泽东侄子毛远新17年刑满后的生活近况(图)(1)
http://news.china.com/zh_cn/social/1007/20040511/11685587.html

[引用:毛泽东侄子毛远新刑满后 在上海的生活近况(图):
 1993年10月,毛远新17年刑满后,被安排到上海汽车工业质量检测研究所工作。他使用的是“李实”的名字。这个名字是1965年夏天毛远新下乡搞“四清”前毛泽东给他起的。毛远新从哈军工毕业时,正式向学院提出申请改名为“李实”。经批准,他的毕业证书及在空军部队工作时都用此名。在上海汽车工业质量检测研究所,李实的真实身份很长时间只有所长和书记两个人知道。
  毛远新被安排在总工程师办公室,职务是“办事员”。他埋下头一心扑在工作上,很快熟悉了业务,不久便成为所内技术管理的骨干。两年后,主管技术的副所长发现李实是个难得的管理人才,向所长建议提升他担任总工程师办公室主任。所长一时不知如何向副所长解释才好,就向毛远新征求意见。“你就说我身体不好,本人不想再承担更重的担子。”毛远新说。
  所长舍不得“浪费”人才,便把制订、实施全所质量管理体系的工作交给毛远新负责。那两年,毛远新拖着两条病腿,蹬着一辆旧自行车,风里来雨里去,常常加班加点,成为全所下班最晚的人,终于全所顺利通过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多次评审。毛远新出色地完成了任务,得到全所上下的一致称赞。
  毛远新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在全所有口皆碑,加上待人处事质朴谦和,他几乎年年被大家推选为研究所的先进工作者,放大的照片挂在大门口。
  1997年,上海某报透露了毛远新在上海汽车工业质量研究所工作的消息。“李高工就是毛远新”在研究所已成心照不宣的事实。好在一起共事多年,大家早已熟悉了毛远新的处事为人,不仅没有另眼相看,反而更加敬重,只是没有主动去捅破这层窗户纸,许多人已成了他的好朋友。
  毛远新和女儿李莉也经历了由完全陌生到父女情深的过程。
  女儿李莉1977年1月出生时,毛远新刚刚被关押3个月,妻子全秀凤也正在隔离审查。女儿10个月时高烧不退,因长时间大量使用青链霉素,导致双耳失聪。
  后来,一家3口虽然住进了上海一间13平方米的房间,莉莉却总是躲到舅舅房间里,毛远新想摸一下她的手,她都赶紧缩回去。加上语言交流困难,父女之间难以沟通。“是我连累了她……”自责使毛远新难以入眠。
  从帮助女儿学习入手,毛远新父女关系开始起变化。考虑到聋哑人将来的生活自立,毛远新引导女儿课余时间学习美术,手把手地教她素描、水粉、透视学。初中毕业后,莉莉考上了上海聋哑青年技校美术班。毕业后,莉莉走上工作岗位,毛远新又引导女儿工余时间学习电脑。莉莉后来考上了上海大学美术学院聋哑人成人教育大专班,2000年拿到了毕业证书。现在,毛远新正帮助女儿学习英语,准备参加升本的考试。
  随着女儿学业和工作的进步,父女之间的情感越来越深。现在已是李莉处处主动关心照顾年老的父亲了。
  1996年毛远新全家迁入上海市政府分配的新居。毛远新的工资从1993年的600元逐渐长到了2001年的1600元。2001年2月,毛远新退休,按高级技术职称标准,每月领取1080元的养老金,并享受烈属待遇。
  (来源:《中华文摘》2003年5月号,原摘于《一个女革命者的历史见证》,作者:马社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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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谁愿意对张志新之死忏悔

我想,及看到本文的许多人(包括本文作者),并无意将毛远新等人拖上法制法庭重新审判甚至判刑一次,“以暴制暴”无助于化解历史的怨毒。许多曾经的害人者其实自己也是被害者。正如毛远新的女儿因青链霉素而导致双耳失聪,做父亲的心中能不痛或怨?推自及人,张志新被先割喉管后被枪杀的一幕,又给她本人及亲属带来了多大的痛苦!毛远新的沉默,对张志新的家人来说,岂不是另一种伤害?

文/革已经过去了这么多年,为何仍然鲜见有人主动站出来反省或者忏悔?正如有人说:“愿意忏悔的,我还没见到一个。”。

[引用:
我国的现行法律未规定任何公民都要为自己在“文/革”中的表现进行忏悔的义务,借助外力强迫一个人进行忏悔有侵害一个人内心自由权之嫌。 ]

[引用:
王书瑶(国家税务总局退休研究员):
  几十年的深重灾难,把所有的中国人都卷了进去,有的害人,有的受害,有的则是既害人又受害,没有赢家。有些人虽然始终都站住了脚跟,道德上却已输得精光。既没有害人也没有被人害的人实在是太少了。
  自省是一个人向上的生命力之所在,也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力之所在,一个不知自省的人和民族是没有前途的。自重而后人重,自爱而后人爱。自爱就要有耻辱感,没有耻辱感的人就一定不会自省。
  民族的道德水准,是这个民族所作所为的基础,如果在我们的民族当中,哪怕只有五分之一的人,甚至只有十分之一的人,能有马寅初的梗骨、彭德怀的侠肠和顾准的执着,我们的民族也就有可能不会发生这么多的灾难。
  反省吧!为了国家,为了民族;反省吧!为了孩子,也为了洗净自己的灵魂!]

关于“文/革忏悔”这方面的话题已经谈得太多,本文在最后向这可能决定了处死张志新的17人(毛远新、黄欧东、魏秉奎、苏羽、李伯秋、杨春甫、白 潜、胡亦民、刘盛田、陈璞如、张树德、李荒、徐少甫、郭峰、张正德、沈越)发出真诚的呼吁:为了国家,为了民族,为了孩子,也为了洗净自己的灵魂,请求你们:勇敢地站出来反省吧!

3 comments:

Anonymous said...

为了国家,为了民族,为了孩子,也为了洗净自己的灵魂,请求你们:勇敢地站出来反省吧!


思想太单纯。如果他们能够忏悔,他们就不是中国人了。

Anonymous said...

网上看到有人说媒体在报道毛远新又出来活动了。有年轻的网友在问毛远新是谁。我虽然没有见过毛远新,但是在文革后期他执掌辽宁期间在辽宁住过,亲眼目睹他把辽宁搞得民不聊生,成为全国生活最苦的省份之一。很多年轻人可能无法想象当时的情况。这里就我所知给大家介绍一下当时老百姓的生活。

  毛远新最臭名昭著的是把辽宁搞到一个月每人只有三两油。(当时的人不敢骂有着特殊身份的毛远新,而骂陈锡联“陈三两”。其实陈当时是沈阳军区司令,并不主管辽宁省的工作。)

  肉是不定期供应的。每年年初一人发60张票。商店里不定期地公布这些票可以买什么东西。有的是买糖,有的可以买茶叶,也有的是买肉的。我当时没有统计过,凭记忆大概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能有一张肉票,每张肉票可以买半斤猪肉。牛肉羊肉好象是根本没有吃过。由于油只有三两,大家就都喜欢买肥肉,舍不得吃肉,是把肥肉炸油,炒菜的时候就是放一勺白花花的猪油。记得和父亲去买肉的时候,很多人宁愿让后边的人先买,自己等售货员切到肥肉的时候才买。

粮食当时也是不够吃的。不光农村有人吃不饱饭,城市里孩子多的家庭粮食也不够吃。当时要买粮食不光要钱,还要凭粮票。连在饭店吃饭也必须交粮票。一个成年人一个月定量是30斤。孩子还少。在缺油少肉的情况下,人们对粮食的消耗特别大。象我在工厂食堂吃饭,菜基本是水煮的,肉是根本没有,一顿吃6两玉米饼是很普通的。粮票(不是粮食)当时在黑市卖到一角六分(可能不太准确)。以当时平均月工资36块钱的水平,30斤粮票的价值就超过月收入的八分之一了。

有了粮票能买到的也是粗粮。当时每人每月只能买到两斤米,两斤面。其余只能买玉米面,杂交高粱。杂交高粱是一种为了高产的数字而搞出来的粗粮。我一个朋友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从小吃粗粮长大,都不肯吃那个杂交高粱。下乡的同学说那东西喂马,马都消化不良。有一段时期还吃过榨过油的玉米。据说是出口到日本的 玉米,日本人轧了油,我们再运回来给我们的老百姓吃。还听说当时的粮食部门象上级报告说这种玉米面不适合给人吃。上面批示继续卖。这些内部消息我当然无法证实,当时也没有人大代表质询之类的事,政府的操作是完全封闭的。但是我确实吃过那榨过油的玉米饼。比平常的玉米饼更松散,不成团。
那60张票里,最贵重的是最后一张,第60号票。稍微抢手一点的工业品都是靠它。譬如自行车,缝纫机,手表这所谓的三大件。但是一张票时不够的,只好把家里的票集中起来,一年也许能买一件。当时年轻人最时髦的就是能拥有一辆上海产的锰钢自行车。大概就像现在的年轻人开宝马一样的吧。那样的自行车要多少张票,我是不记得了。反正我们全家的票加在一起也是不够的。记得我文革后我上大学了,市场上供应宽松了。我父母终于给我买了一辆锰钢车。其实那时我在外地上学,并不需要。但是父母还是买了一辆算是给我的。大概也是心理上的一种安慰吧。

这里我想提醒大家的是,辽宁并不穷,不光工业是当时全国的基地,农业也很发达的。盘锦的大米,锦州的苹果(毛选里都提到过),都是驰誉全国的农产品。事实上,文革前肉从来都不缺的。1968年文革高潮期间,忽然肉要凭票供应了,当时的说法是阶级敌人把猪给毒死了。当年掌权的人就是拿这样可笑而且缺乏常识的谎言来蒙骗老百姓的。文革结束后,不到两年,农业就恢复了,肉也敞开了。记得78年夏天我暑假回家,人们就已经开始要求售货员给切瘦肉了。事实证明,辽宁人民文革期间遭受的苦难完全是人祸,是毛远新之流为了政治目的,不顾人民死活倒行逆施的结果。

民族主义是当今很流行的时尚。有些人讲不出道理就喜欢用不爱国的大帽子来压制别人。其实在我看来,爱国最基本的是要爱这个国家的人民。那些为了一己的政治目的,置人民于水火之中而不顾,甚至造成大批人民“非正常死亡”的人是有罪的。不判他的罪,自己也应该闭门思过,夹着尾巴做人才是。然而时至今日,并没有听说毛远新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过任何的忏悔,也从未有公开向人民谢罪,却跑出来参加公众活动,而媒体也积极炒作,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最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当时的辽宁民不聊生,当时的媒体却天天在唱赞歌,天天歌颂“大好形势”,天天深情地告诫老百姓们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不要忘记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民(指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们这些在凭票买糖的时代长大的青少年居然被称为是“糖水中泡大”的一代。这就是当时的媒体。

现在网上仍然可以看到有人在引用文革时期的统计数字作为辩论的依据,在我看来这简直是太天真了。当时辽宁的生活这么苦,但是我相信如果你去查当时官方的统计数字一定是说粮食增产多少多少,猪肉增产多少多少。最近看到一些人仅仅根据一两本史书的记载,在没有任何实物证明的情况下就大胆推断郑和当时的大船为长达130多米的万吨巨轮。(唯一有关的实物是一个农民家里收藏的大锚,据专家说“有可能”是郑和的船用过的。)由此想到一百年后,当亲身经历过文革的人们都不在了的时候,会不会也有某个博士生作论文的时候从故纸堆里找出些文革时的统计数字,并根据这些数字得出辽宁人民“文化大革命”期间生活如何如何幸福的结论?以我个人的亲身经历来看,文革时期的官方数字根本没有资格作为研究资料,更不能用来作为辩论的依据。建议中国史学界和其他学术领域都将这一条作为共识传给后人。

Anonymous said...

网上看到有人说媒体在报道毛远新又出来活动了。有年轻的网友在问毛远新是谁。我虽然没有见过毛远新,但是在文革后期他执掌辽宁期间在辽宁住过,亲眼目睹他把辽宁搞得民不聊生,成为全国生活最苦的省份之一。很多年轻人可能无法想象当时的情况。这里就我所知给大家介绍一下当时老百姓的生活。

  毛远新最臭名昭著的是把辽宁搞到一个月每人只有三两油。(当时的人不敢骂有着特殊身份的毛远新,而骂陈锡联“陈三两”。其实陈当时是沈阳军区司令,并不主管辽宁省的工作。)

  肉是不定期供应的。每年年初一人发60张票。商店里不定期地公布这些票可以买什么东西。有的是买糖,有的可以买茶叶,也有的是买肉的。我当时没有统计过,凭记忆大概是一个月到一个半月能有一张肉票,每张肉票可以买半斤猪肉。牛肉羊肉好象是根本没有吃过。由于油只有三两,大家就都喜欢买肥肉,舍不得吃肉,是把肥肉炸油,炒菜的时候就是放一勺白花花的猪油。记得和父亲去买肉的时候,很多人宁愿让后边的人先买,自己等售货员切到肥肉的时候才买。

粮食当时也是不够吃的。不光农村有人吃不饱饭,城市里孩子多的家庭粮食也不够吃。当时要买粮食不光要钱,还要凭粮票。连在饭店吃饭也必须交粮票。一个成年人一个月定量是30斤。孩子还少。在缺油少肉的情况下,人们对粮食的消耗特别大。象我在工厂食堂吃饭,菜基本是水煮的,肉是根本没有,一顿吃6两玉米饼是很普通的。粮票(不是粮食)当时在黑市卖到一角六分(可能不太准确)。以当时平均月工资36块钱的水平,30斤粮票的价值就超过月收入的八分之一了。

有了粮票能买到的也是粗粮。当时每人每月只能买到两斤米,两斤面。其余只能买玉米面,杂交高粱。杂交高粱是一种为了高产的数字而搞出来的粗粮。我一个朋友家庭生活比较困难,从小吃粗粮长大,都不肯吃那个杂交高粱。下乡的同学说那东西喂马,马都消化不良。有一段时期还吃过榨过油的玉米。据说是出口到日本的 玉米,日本人轧了油,我们再运回来给我们的老百姓吃。还听说当时的粮食部门象上级报告说这种玉米面不适合给人吃。上面批示继续卖。这些内部消息我当然无法证实,当时也没有人大代表质询之类的事,政府的操作是完全封闭的。但是我确实吃过那榨过油的玉米饼。比平常的玉米饼更松散,不成团。
那60张票里,最贵重的是最后一张,第60号票。稍微抢手一点的工业品都是靠它。譬如自行车,缝纫机,手表这所谓的三大件。但是一张票时不够的,只好把家里的票集中起来,一年也许能买一件。当时年轻人最时髦的就是能拥有一辆上海产的锰钢自行车。大概就像现在的年轻人开宝马一样的吧。那样的自行车要多少张票,我是不记得了。反正我们全家的票加在一起也是不够的。记得我文革后我上大学了,市场上供应宽松了。我父母终于给我买了一辆锰钢车。其实那时我在外地上学,并不需要。但是父母还是买了一辆算是给我的。大概也是心理上的一种安慰吧。

这里我想提醒大家的是,辽宁并不穷,不光工业是当时全国的基地,农业也很发达的。盘锦的大米,锦州的苹果(毛选里都提到过),都是驰誉全国的农产品。事实上,文革前肉从来都不缺的。1968年文革高潮期间,忽然肉要凭票供应了,当时的说法是阶级敌人把猪给毒死了。当年掌权的人就是拿这样可笑而且缺乏常识的谎言来蒙骗老百姓的。文革结束后,不到两年,农业就恢复了,肉也敞开了。记得78年夏天我暑假回家,人们就已经开始要求售货员给切瘦肉了。事实证明,辽宁人民文革期间遭受的苦难完全是人祸,是毛远新之流为了政治目的,不顾人民死活倒行逆施的结果。

民族主义是当今很流行的时尚。有些人讲不出道理就喜欢用不爱国的大帽子来压制别人。其实在我看来,爱国最基本的是要爱这个国家的人民。那些为了一己的政治目的,置人民于水火之中而不顾,甚至造成大批人民“非正常死亡”的人是有罪的。不判他的罪,自己也应该闭门思过,夹着尾巴做人才是。然而时至今日,并没有听说毛远新对自己的所作所为有过任何的忏悔,也从未有公开向人民谢罪,却跑出来参加公众活动,而媒体也积极炒作,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最有讽刺意味的是,尽管当时的辽宁民不聊生,当时的媒体却天天在唱赞歌,天天歌颂“大好形势”,天天深情地告诫老百姓们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不要忘记世界上三分之二的人民(指资本主义国家的人民)仍然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我们这些在凭票买糖的时代长大的青少年居然被称为是“糖水中泡大”的一代。这就是当时的媒体。

现在网上仍然可以看到有人在引用文革时期的统计数字作为辩论的依据,在我看来这简直是太天真了。当时辽宁的生活这么苦,但是我相信如果你去查当时官方的统计数字一定是说粮食增产多少多少,猪肉增产多少多少。最近看到一些人仅仅根据一两本史书的记载,在没有任何实物证明的情况下就大胆推断郑和当时的大船为长达130多米的万吨巨轮。(唯一有关的实物是一个农民家里收藏的大锚,据专家说“有可能”是郑和的船用过的。)由此想到一百年后,当亲身经历过文革的人们都不在了的时候,会不会也有某个博士生作论文的时候从故纸堆里找出些文革时的统计数字,并根据这些数字得出辽宁人民“文化大革命”期间生活如何如何幸福的结论?以我个人的亲身经历来看,文革时期的官方数字根本没有资格作为研究资料,更不能用来作为辩论的依据。建议中国史学界和其他学术领域都将这一条作为共识传给后人。







中国啊,我无名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