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2006

无处不在的“公共霸道”

无处不在的“公共霸道”
李季平


为了迎接2008年奥运会,目前北京市的许多旅游景点都在维修,即时在眼下的旅游旺季也不停歇。但是,景点维修,票价不减,游客花昂贵的票价,满眼看到的都是被围起来的“建筑工地。”(市场报8月14日)

如果你是一名游客,千里迢迢来到北京旅游,结果到了故宫,看不到“太和殿”;到了天坛,“回音壁”不开放;到了颐和园,“佛香阁”也被围起来不让看,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并且,这种状况完全是在游客不知情的情况下遇到的。

按照公平、等价的交换原则,如果北京的这些著名景点因维修暂不开放,降低票价是合情合理的,可令人遗憾的是,票价一分钱不少。最终的结果是,游客花全部景点的钱,看到的是部分景点,甚至许多标志性景点看不到,有关部门的这种做法,实在是一种“霸道”行为。因故宫、天坛、颐和园属于政府的旅游部门管理,又使这种霸道成为一种实实在在的“公共霸道”:你看,对于全国、全世界的游客来说,要看,就要被宰;否则,就别看。这不是“霸道”是什么?

其实,类似这样的“公共霸道”在我们的生活中随处都有可能遇到,最典型的要属于在高速公路方面。我们经常遇到的情况是,越来越多的高速公路不断维修,行驶途中不断遭遇因维修“左道封闭”、“右道封闭”的警示,并且连续几十、上百公里的维修,使行驶速度大大降低,也浪费时间,往往一两个小时的路程,就要多走半个小时或者更多时间。可是,在收费时公路部门并没有因为修路耽误了司机的时间而表示歉意或少收费,还是一分钱不少。对于这样的“公共霸道”,曾有气愤的司机将相关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告上法庭,但往往以败诉而终。还有我们在换发第二代身份证过程中,几乎谁都遇到过的问题,即:公安部门明确规定只许收费20元,包括照相在内,可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照相费总是被另收10元。在这样的“公共霸道”面前,普通公众永远是弱者。

“公共霸道”产生的原因,一是体制,二是利益。从体制看,这些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收费、办身份证的派出所等,都有收费的职能,却没有定价或变动价格的权力,群众的意见再大,也只能向上反映;从利益关系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凡是让群众掏钱的制度,一旦确定下来,多数是不断增加收费的数额,要往下调整是非常非常困难的;甚至有些明显的违规收费、不合理收费,尽管群众反映强烈,但因涉及下属单位的利益,上级有关部门也多采取漠然态度,像因修路造成的“高速收费、低速行驶”和“身份证”另收照相费就是明证。

“公共霸道”的直接危害是有损于政府的形象。因为像北京的故宫、天坛、颐和园景点,像收费的高速公路,像办理身份证等,这些都是具有唯一性、垄断性的,公众没有选择的余地,并且从管理职能看都属于政府有关部门,如果这些部门不能公开、公平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使各项服务打折扣,就有损于政府的形象。要改变诸如此类的“公共霸道”行为,我认为完全有条件做到:一是将相关信息及时或提前公布,如著名景点的维修时间,关闭时间,高速公路的维修路段、维修时间等,让公众有所准备;二是按照程序对相关价格进行必要的调整,以便做到价格与服务水平相适应。我认为,一个公平、开放的社会,“公共霸道”的行为,不应当有长久生存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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