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8/2005

卡尔·波普尔《宽容与知识分子的责任》Ⅷ

我提出我们需要主要而非全部对于科学家来说的新的职业道德,其原因就在于此。我建议它应基于下面十二条原则,我将以这十二条原则结束我的讲演。
   1.我们的客观的猜测性知识越来越超出任何一个人所能掌握的程度。因此简直不会有任何“权威”。在专业化的学科中亦然。
   2.不可能避免一切错误,或者甚至本身可避免的所有那些错误。人们可以避免错误因此义不容辞地要避免它们,对于这种旧日的观念必须予以修正:它本身是错误的。
   3.当然,只要可能就避免错误,它仍然是我们的职责。但是,正是为着避免它们,我们必须首先意识到避免它们何其困难,没有人完全取得了成功。甚至由直觉引导的最有创造力的科学家也没有成功:直觉可能把我们引入歧途。
   4.错误甚至可能隐藏在得到很好证实的那些理论中,寻求这样的错误是科学家的特殊任务。人们看到被成功地使用的得到很好证实的理论或技术是错误的,这种观察可能是一种重要发现。
   5.因此我们必须改变我们对错误的态度。我们实际的道德改革正是必须从这里开始。因为旧的职业道德的态度使我们掩盖错误,保守秘密,尽快忘掉它们。
   6.新的基本原则是,为学会避免犯错误,我们必须从我们的错误中学习。因此,掩盖错误是最大的理智的罪恶。
   7.我们必须不断提防错误。当我们发现错误时,一定要记住它们;我们必须彻底分析它们,弄清事情的原委。
   8.因此维护批评态度,维护个人的诚实成了职责的问题。
   9.既然我们必须从我们的错误中学习,当别人让我们注意到我们的错误时,我们也必须学会接受,甚至感激地接受。当我们又让别人注意他们的错误时,我们总应当记住我们自己曾犯过相似的错误。我们应当记住,最伟大的科学家们曾犯过错误。我无疑不想说我们的错误通常是可宽恕的:我们决不可让我们的注意力松懈。但是从人的角度说,一再犯错误是不可避免的。
   10.我们自己心中必须清楚,我们需要别人发现和纠正我们的错误(如他们需要我们一样),尤其那些在不同的环境中带着不同的观念成长起来的人。这也导致宽容。
   11.我们必须了解,自我批评是最好的批评;但是别人的批评是必需的。它几乎和自我批评一样有益。
   12.理性批评必须总是特定的:它必须给出特定的命题、特定的假设何以错误,特定的论点何以站不住脚的特定的原因。它必须由更接近客观真理的观念作指导。在这个意义上,它必须是非个人的。
   我请你们把这几点看作建议。它们是要表明,在伦理学领域人们也可以提出可予以讨论和改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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