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2/2005

论图书馆之塔“倒掉”----网友:李亚广


  这年头呀,兴文化与市场挂钩,什么都要讲经济创收。近日得空去市内一些图书馆忽悠,发现如今的图书馆“创收有道”——或作展览所,或为拍卖场,或成培训班,赚得个钵盆满盈。而更甚,许多地方美名其曰“公共资源”的还得交费才能进去阅览。不禁喟叹:昔日温情幽雅的图书馆,咋都被浓浓的商业标签所掩盖了?!

  本来,图书馆作为公益文化场所,该是纯洁的精神食粮之高塔,不容侵染。而综观世界,但凡文化底蕴深厚的城市无不以拥有高品位、高收藏率和高使用率的图书馆大放光彩。更有些经济发达的大城市在图书馆的硬件、软件建设上不惜投入,以超前的眼光和扎实的脚步,构建自己的图书馆文化舞台。例如我们的大佛山能下重本搞好“数字图书馆”,以方便民众资源共享就是一个力证。此所谓城市竞争文化论输赢,一座经济腾飞的优秀城市之和谐发展,离不开大大小小高质量的图书馆作文化的支撑。

  为何图书馆要把搞创收这本“经”执着诵念?而经济创收之光环大小是否就可衡量图书馆的质量高低?问题的根源要追溯到图书馆的“本性”上。的确,图书馆的普及性、大众性和社会教育等职能,决定了其文化产业运作可涉足经济领域,如会展业、文化艺术培训业、书店或休闲书吧、商务文印中心等。不妨以图书馆热衷开“培训班”为例。当前培训业方兴未艾,谁不想拥有一技之长?况且社会上各式各样的培训风起云涌,被喻为“清寒宫”的图书馆就自然不甘落后。与其他场所相比,图书馆搞培训班更具优势,毕竟,图书馆在人们心目中就是一个看书学习的好地方。而暑期到了,渴望“神童人造”的年代,不惜花金抛银的父母就是最大的“顾客上帝”。如是潜市场大蛋糕,谁人不动心?

  然而,话说回头,图书馆是政府花纳税人的钱建立起的公益场所,渴望精神陶冶的民众,又岂能容许浓浓的书香被铜臭味的商业气息所充斥?象征性地收取一点借阅费之类的费用,固然可以理解与接受。但将场馆资源明显地办成“培训班”等用于搞创收,将利益无限扩大化,那无疑是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图书馆的文化本质,形同给被尊奉为“精神上帝”的读者自残一刀。这更是有违“文化立市”、“文化强市”的目标。

  换言之,“搞创收”若为产业发展换新血液本无可厚非,但要分清主副关系,过大而极端的利益关系反而使图书馆业发展的质量滑向庸俗化。长此以往,读者厌之、恶之,图书馆必将把自己所建造的精神文化之塔“推倒”。拒绝铜臭与媚俗,回归文化精神之本意。但愿图书馆这纯洁的人文之塔永不倒,过烈的“搞创收”之风当休止!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