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8/2005

“开放获取(OA)”推动信息共享

发展中国家的科研机构越来越难以负担期刊订购的费用,这严重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科学家获取世界科技信息。

中国的优秀科技成果多数在国外商业性学术期刊发表,成为国外出版商向我国索取高额利润的独占资产。

保证科学知识的无障碍传播是每一个科学家的责任。开放获取并不损害作者的知识产权,反而有利于提高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被引用率。

“几年前,中国购买了一家国外著名期刊网络版的使用权,面向全体国民开放,科学的智慧通过网络在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迅速传递。后来由于价格暴涨,我们无力再去购买这种高质高价的期刊网络版,新疆的中学生、东北的农民都无法再亲近这家著名的期刊,因为为数不多的纸质版本只有在少数大学或研究所图书馆才能看到,他们无法像以前那样贴近那曾经近在咫尺的‘科学’。”6月下旬在北京开幕的“科学信息开放获取战略与政策国际研讨会”上,中国科协副主席胡启恒与来自美国、德国、法国、加拿大、芬兰等国的知名学术机构代表一起,共同呼吁通过互联网免费、自由地利用科技信息。

科学期刊论文是科学交流的主要形式。但据统计,过去15年间,学术期刊订购价格翻了一番。自1986年以来,在平均通货膨胀率为3.1%的情况下,学术期刊的订购价格年均增长达9%,发展中国家的科研机构越来越难以负担期刊订购的费用,这严重限制了发展中国家科学家获取世界科技信息。

“中国的优秀科技成果多数在国外商业性学术期刊发表,这往往使中国作者的知识产权———至少是网络传播权和长期保存权等———落到出版商手里,使得这些绝大多数情况下由国家公共投资所产生的科研成果,成为国外出版商向我国索取高额利润的独占资产。”胡启恒说。

在这一背景下,国际学术界发起了致力于推动科技信息免费共享的“开放获取(Open Access)”运动。2004年5月,中国科学院院长路甬祥和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主任陈宜瑜代表中国科学界签署了《关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资源的开放使用的柏林宣言》。

胡启恒说,保证科学知识的无障碍传播是每一个科学家的责任。对于接受纳税人投资进行科学研究的科学家来说,更必须保证自己的研究成果能够成为社会公共知识资产的一部分。开放获取并不损害作者的知识产权,反而有利于提高论文等科研成果的被引用率。她建议制订国家层面的开放获取政策,要求凡是由国家科研经费资助完成的科研成果在发表后尽快地存入开放获取机构知识库,改革现行的科研评价体系,将开放获取期刊纳入科研评价之列,鼓励科研人员在相应的开放获取期刊上发表文章,并对在开放获取期刊上发表文章的研究人员提供经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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