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6/2004

完善学术评价制度

完善学术评价制度
完善学术评价制度

时间:2002年8月22日 作者:王立东 来源:《光明日报》

  目前,学术腐败,或称之“学术诚信度危机”,已愈来愈引起社会的关注。学术界的各种造假,如假文章、假文凭、假成果等等,不断见诸报端。许多专家学者都为学术界出现的这种现象而痛心。本人认为,学术诚信度的降低,与学风道德建设不力有关,更与目前的学术评价制度和科研体制不健全有关。

一、关于职称评审与学术诚信度。目前,许多学校和科研机构都对本单位的职称评审制定了许多必备条件,例如:核心杂志第一作者论文需要几篇,国外SCI杂志论文需要几篇,省和国家级成果几项,专著几本,等等。因为职称和社会地位、住房等等个人利益直接相关,这就导致一部分人为了评职称而不择手段,文章造假,成果造假,甚至用钱去买这些必备条件。在职称评审中,学风道德无任何约束力。因此,改革、完善现行的职称评审制度,加强学风道德建设,是提高学术诚信度的重要措施。

二、成果评审与学术诚信度。研究成果评审制度是中国学术界的特色。从市级开始,均有各级成果评审。

成果评审的本身,是为了表彰在某一领域做出较突出的贡献以及有特色和创新的学术成绩。但是,多数研究成果的评审依据还是根据其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特别是对生物医学来讲,这些发表的学术论文本身就是一种研究成果的表现。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评审成果制度呢?特别是当成果评审与职称评审和其他评审相联系时,学术成果评审的本身从另一角度来讲,就是增加了又一个造成学术诚信危机的机会。

三、单位利益与学术诚信。许多单位为了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就鼓励甚至规定必须有多少SCI杂志论文,有多少国家或省级的成果,并制定了许多相应的奖励制度,殊不知,这种做法的本身,就是为学术诚信度危机埋下了种子。为了达到某种利益,如重点学科评审,博士点评审,院士评审等等,单位为了个人的利益,甚至对一些有诚信度问题的材料,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无疑是在某种程度上纵容或鼓励学术腐败。

四、研究生培养与学术诚信度。许多单位在研究生培养中,规定必须发表有SCI或核心杂志的论文方可毕业,并要求有创新性研究结果,等等。很显然,学术研究是一种积累,不是一天就可以做到的,更不是想创新就会有创新的。这种制度的本身,又是对诚信度的挑战。为了毕业,为了个人利益,为了完成任务,就有可能做出违背学术道德的事情。

综上所述,加强学风道德建设,改革一些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使学术研究领域不受社会某些不正之风的影响,已经是学术界必须面对,并下力气去做的事情。

在青年学科带头人的培养中,必须强调德才兼备,不能拔苗助长。例如,给这些带头人或培养对象制定许多不切实际的要求或目标。如每年要出多少SCI文章,多少成果,多少研究课题等等。必须强调,学术研究是一种积累,或许几年,数年都不能解决一个问题,出不了一篇论文。

此外,建立合理的学术评价制度和标准,也是一个抵制学术腐败,提高学术诚信度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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